| 2007年对中国的网吧产业将是一个关键的阶段,14部的文件、各地网吧执照价格的变化、黑网吧整治、新型的面对未成年的网吧出现、都说明今年网吧必将过的不同寻常。
为了更好的给国内在今年投资网吧做个全面的分析,本部分重点分析2007年民营连锁网吧商业运营各种问题 。
1.1.1. 直营店模式下的“现金流”是核心价值
国字号加盟连锁穷途末路
发展连锁网吧在2007年最重要的投资价值不在于收取加盟费和统一采购,而在现金流。连锁在传统行业,如传统零售业,为人看中最多的,是统一采购带来的进货成本降低,库存周转快等。在网吧这个行业,电脑及网络运营的统一采购价至少目前还不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成本;同时,连锁网吧统一采购的并不完全是可以直接销售的产品,因此,连锁模式在网吧业的优势,并不体现在统一采购上。
就2007年网吧连锁而言,收取加盟费从2005年已经演变成了保护费,品牌与管理输出还乏善可陈,同样无法体现传统连锁企业的优势。因此,加盟式的连锁,并不是网吧规模化的意义和核心价值所在。
民营连锁直营模式势在必行
直营连锁,由于有大量的现金流可以使用,才是连锁在网吧行业的真正优势。而且,由于直营连锁各店分布在不同经济环境和地域差距有区别的不同地区,因此,设备更新问题有了非常重要的变化——设备从一次性更新,变为可以重复投资、多次使用。
民间直营连锁模式具备了以上真正连锁的核心价值,在2007年网吧产业重新洗牌的稳步发展过程中将得到最大化的价值体现。
1.1.2. 基于渠道的盈利模式
上机费仍是网吧的盈利模式基础、现金流的主要构成。由于对网吧“渠道”的行业本质认识不深,同时由于目前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单店居多,因此,基于渠道的盈利模式目前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足够的开发,除了上机费、点卡销售和快餐饮料之外,其他盈利模式上还没有形成行业通行的做法。
目前全国共有网吧数量将近20万家,电脑终端数量1000w以上,日均流量3000w左右。同时,网吧上网用户人群年龄层次集中在18-25岁以上大学生群体。高素质,高消费能力和高可挖掘潜力是他们共有的特征,这一群体是也是目前快速消费品行业,娱乐行业,网游产业等最有针对性的消费群体。一个年轻消费人群客流超过230亿的终端没有建立起基于渠道的盈利模式,只能是企业规模低下和被严重低估的结果。不需要很强的想象力就可以肯定,网吧在其他盈利模式的开发上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如此庞大的数字其背后蕴藏的巨大广告商机已经成为网吧增值的必然,如何建立基于渠道模式的网吧数字广告体系,并获益,将是2007年中国网吧产业连锁模式的主要攻坚任务。
1.1.3. 高效率、低成本的管理
终端连锁企业管理的核心事实上就是对物流、现金流和信息流的管理。传统连锁企业都需要在IT网络和物流系统上额外投入相当的资金才能支撑这样的一个管理系统,针对“三流”的管理是连锁企业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
网吧是基于上网服务销售这样一个基础模式建立起来的,本身就是一套完整的基于互联网的热线系统。收费系统、远程管理系统的构建和运行成本低廉,管理极为高效,管理成本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非常低,这也是网吧投资回收快的重要原因。
由于这个优势,使跨地域的即时管理成为可能;同时,这个优势支持快速滚动扩张企业规模。
1.2. 发展趋势
1.2.1. 回归现金流本质
政策门槛是连锁网吧以牌照费用作为现实盈利模式的主要原因。2002年6月北京“蓝极速”网吧的一场大火直接催生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如将这个草草出台的《条例》定位为管理型法,而非自治型法或回应型法,剥夺未成年人的自由选择网络、接受网络学习和教育的宪法性权利,存在违宪的嫌疑;人为的限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时间;在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是网络游戏,什么是非网络游戏的前提下,盲从的作出禁止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武断规定;将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责无形转嫁给经营者;出于管理的方便,任意甚至违法授权;对习惯进行禁止化立法等方面都存在异议。
网吧行业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实践也证明了“打、压、禁”的做法是逆潮流、反规律、坏规则的,对《条例》中的个别条文进行修改的呼声不绝于耳,势在必行。2004年10月29日,在文化部主办的中国网吧产业联盟峰会以及年底网吧整顿结束之时,文化部表态要对条例进行修改或专门组织行业协会、国内各大连锁网吧、在京部分知名网吧业主会谈,共同商讨网吧管理政策制定与修改的问题。而在今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专门针对网吧《条例》的修改提出了议案,《条例》在今年年底将有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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